本報訊(記者夏瓊)昨天,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,宣佈《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》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條例首次明確規定,嚴格保護林陰道,不得隨意移栽、砍伐行道樹。
  好不容易長成氣候的行道樹頻頻被砍,讓市民深感惋惜。對此,條例明確規定,行道樹形成的城市林陰道,由市政府確認為綠色廊道,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,並向社會公佈。綠色廊道的樹木,除因搶險救災、樹木本身存安全隱患或死亡需更新外,不得移栽、砍伐。
  條例還規定,種植行道樹應選用高大濃陰樹種。已種植的行道樹不得隨意更換。確需更換樹種的,園林主管部門應組織聽證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  此外,對申請移栽、砍伐城市道路、公園綠地的樹木五十株以上或城市道路、公園綠地以外的樹木一百株以上的,綠化主管部門應組織專家對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,並征求公眾意見,必要時應組織聽證。
  對於公眾頗為關註的小區綠化,條例明確規定,新區建設的住宅項目,配套綠地率不低於30%,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,規劃人口居住區(含小區和組團)不低於1.5平方米、小區(含組團)不低於1平方米、組團不低於0.5平方米。
  舊區改建的住宅項目、保障房項目配套綠地率不低於25%,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、規劃人口居住區不低於1.05平方米、小區不低於0.7平方米、組團不低於0.35平方米。
  此外,我市鼓勵進行屋頂綠化、窗臺綠化、垂直綠化等多種形式的立體綠化。  (原標題:行道樹更換樹種須召開聽證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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